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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下临床营养工作感染防控建议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广大临床营养一线工作者每天到病区查房、会诊,面对的大部分患者常是危重症患者,属于高风险人群,为了加强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河南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妇幼营养专业委员会,针对疫情特殊时期河南省防控工作实际,反复磋商,共同制定《营养查房感染防控建议》、《治疗膳食配置室(营养食堂)感染防控建议》和《营养制剂发放感染防控建议》,供临床营养一线工作者参考。
营养查房感染防控建议
第一条
营养医师或营养师实施手卫生、戴一次性工作圆帽、医用外科口罩。
第二条
认真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第三条
进入科室缓冲区,更换工作服、工作裤、工作鞋。
第四条
进入病房,询问患者病情变化、营养制剂使用情况和进食情况,查体。与临床医师进行有效沟通,共同拟定整体诊疗方案和营养实施计划。
第五条
每位患者查体前、后均应进行手消毒,或者戴一次性检查手套,防止交叉感染,查完一个病区实施手卫生。
第六条
进入隔离病房时,按照隔离病房的要求穿戴隔离衣及防护用具。
第七条
查房结束后,实施手卫生,更换工作服、工作裤、工作鞋进入工作区。
第八条
医师/营养师开具营养医嘱。记录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资料,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营养病历及各种记录单。
治疗膳食配置室(营养食堂)感染防控建议
第一条
治疗膳食配制室感染管理,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二条
治疗膳食配制室建筑布局合理。设专用的人、物、洁、污通道,设施配置齐全,洗手、洗涤、消毒、通风、冷藏、厨余垃圾处理和医疗废物存放等符合要求。
第三条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方可上岗,科室必须建立健康档案。严格晨检。有发烧,咳嗽者严格排查,禁止上岗。每日登记休假员工的相关情况。
第四条
加强个人防护。设有非手触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工作人员操作前、后应洗手或手消毒。食堂(餐厅)从业人员从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医用外科口罩、手套。
第五条
送餐到病区,谨防交叉感染。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注意餐前餐后洗手。
第六条
餐具清洗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工作程序。消毒后的餐具立即放入消毒保洁柜内。
第七条
保持室内通风及卫生清洁。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椅进行消毒,使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就餐区域桌凳,送餐车及保温袋等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空气采用等离子、臭氧或紫外线消毒,地面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拖拭。
第八条
严格食品原料采购制度。杜绝采购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或野生动物制品。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格索证索票及食品验收制度。
第九条
严禁加工、出售不合格食品。食品加工严格执行“四分开”。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第十条
定期(1次/每季度)对熟菜间的空气、专用工具(刀、砧板、操作台、冰箱等)、已消毒的餐具和餐车、操作人员的清洁手采样测定致病菌、细菌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并有记录。
营养制剂发放感染防控建议
第一条
配置人员把营养制剂发放给发放人员,发放人员查对营养液名称、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然后放置于缓冲区。
第二条
外送人员实施手卫生、戴一次性圆帽、医用外科口罩、更换工作服。
第三条
进入科室缓冲区,查对营养液名称、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第四条
外送至病区。病区护士签收后分发至患者床头,患者/家属签字。
第五条
发放结束后实施手卫生,外送车/框使用75%酒精或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擦拭消毒。
本建议由河南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组织撰写:
贾润萍 副主任医师
河南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
吕全军 教授
河南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
付三仙 副主任医师
河南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许颖玲 副主任医师
河南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薛玉珠 主任医师
河南省营养学会妇幼营养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王朝霞 副主任医师
河南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张中冕 主任医师
河南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吕蔚萍 主管护师
河南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 委员
*本文转自郑大二附院营养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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