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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发布丨健康是每个人的基本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2019年12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6月1日实施。
据新华社报道,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这部法律明确了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多项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包括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等。这部法律彰显的健康权利包括:健康教育权、公平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权、获取健康信息权、获得紧急医疗救助权、参加医疗保险权、医疗服务知情同意权、特殊群体的健康保障权、健康损害赔偿权、参与健康决策权等权利。如何保障这些健康权利,这部法律也给出了实施“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设立了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设立“健康促进”专章,提出个人、政府、社会的健康防病责任。其中,国民健康教育制度提上日程,包括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发布制度等。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健康中国建设的法律保障,是基础性的具有母法性质的法律。作为社会领域方面的重大立法,这部法律不仅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且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健康中国建设新时代伟大胜利,因为它关乎千家万户幸福。公益性原则意义重大,也是这部法律最大的亮点之一。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职责任务得到明确;对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方,该法第二十九条提出主要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营养状况监测制度也在法中得到明确。该法第七十四条提出,国家建立营养状况监测制度,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计划,开展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倡导健康饮食习惯,减少不健康饮食引起的疾病风险。
新法出台,中国营养界欢欣鼓舞,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以法律为准绳,更好地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和国民营养计划,为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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